井某与某某公司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某某食品店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关键词: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 

承办律师:仇辉、刘阳

基本案情:

1.原告诉请

原告井某先后取得国家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和《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涉及一种红豆·糯米方糕效果图及包装袋。原告井某将上述作品及专利用于其经营的沈阳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某某公司”)的产品外包装袋上。某某公司的“某某”商标分别被认定为辽宁省和沈阳市著名商标。2022年6月,原告发现某某公司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雪帝公司”)生产、销售的“丘氏红豆糯米味雪糕”商品外包装与原告著作权和专利权涉及的外包装基本一致,给消费者造成了混淆和误导,从而导致某某公司的红豆糯米方糕产品在湖南地区的销量严重减少。原告井某诉请判令被告雪帝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赔偿原告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公开道歉。

2.争议焦点:

被告是否实施了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3.律师代理意见:

(1)被告具备侵权的主观故意。原告作品效果图的用途与雪帝公司的侵权产品效果图的用途相同,二者属于同类产品。原告将其著作权和专利用于某某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上,某某公司的产品早已销往被告雪帝公司所在区域,雪帝公司作为同业经营者,具备接触涉案著作权的条件,而且雪帝公司曾在收到原告要求其停止侵权的律师函后将侵权产品效果图进行改版,说明雪帝公司侵权的主观故意。

(2)效果图构成实质性相似。产品主视效果图为一般消费者所重点关注的部位,对一款产品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权重最大。原告作品与被告侵权产品主视图的造型均为向右上方倾斜45°的立体图,二者造型设计相同;前侧面呈剖视状态设计布局、颜色搭配及外观均相同;从排版来看,二者采用完全相同的物质、颜色、组合结构,构成相同;仅有威化外壳方面的细微差别。原告作品与被告侵权产品效果图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实质性相似。

(3)原告损失巨大。红豆糯米方糕产品是原告所经营企业某某公司的原创、主打产品,已于 2009 年销往全国各地,具有很高的行业知名度和消费者认可度,被告故意侵害原告的著作权,将与原告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效果图用作其侵权产品的主视图并进行销售获利,混淆及错误引导消费者,该行为对原告著作权以及所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

4.判决结果:

本案经历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改判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再审维持二审判决结果,原告胜诉。

案件亮点:

通过律师的代理工作,二审法院纠正了一审判决不构成实质性相似的错误结论,认定了权利作品的性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比对,认定权利作品与侵权产品主视图构成实质性相似,综合研判案情,终审判决被告停止侵权、销毁侵权包装袋以及制作侵权包装袋的电脑资料、向原告赔偿损失。

在一审法院认定原告作品与侵权产品主视图不构成近似的情况下,二审法院通过对主视图、剖面图和效果图中物质、颜色、组合结构等进行细致比对,认定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二审法院对原告权利作品的性质做出了详尽的认定,原告权利作品登记为“美术作品”,二审法院认为判断某一客体是属于图形作品还是美术作品时,应以该客体是否具有审美意义的艺术性为基础,以该表达对象所属领域作为判断标准,就创作目的而言,原告作品是为了生产同种方糕雪糕而设计;就图案功能而言,该图案主要展示了方糕雪糕由外层威化和内层三种不同的馅料组成,即体现了雪糕的构造;就图案的使用而言,某某公司亦依据该图案生产出了相对应的雪糕产品,原告的作品应认定为图形作品。

被告主张原告享有的案涉包装袋专利已经失权、进入公有领域,进而主张自己不构成侵权。二审法院认为《专利法》和《著作权法》是两部相互独立且效力等同的法律,原告主张依据《著作权法》保护自身权益合法有据,驳回了被告前述主张。

典型意义:

1.二审法院明确了对于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作品定义的要件:具有独创性,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创作,能以一定的形式表现,是一项智力成果。

2.明确了案涉作品的性质,即图形作品。在判断某一客体是属于图形作品还是美术作品时,不以登记内容为准,应以该客体是否具有审美意义的艺术性为基础,以该表达对象所属领域作为判断标准。

3.明确著作权与专利权分属不同领域,受不同的法律保护。包含涉案图片在内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届满后,就该图片而言,可依据著作权进行保护。《专利法》和《著作权法》是两部相互独立且效力等同的法律,外观设计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是分别依据上述两部不同的法律,本身并不冲突。

律师心得

代理著作权侵权案件,应从多维度对作品的性质进行判断,而不应以作品登记的性质为准;判断是否侵权以相似性和接触性为切入点,细致比对权利作品与侵权作品,进而得出权利作品与侵权作品是否相同或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初步判断;收集证据,以专业、认真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宗案件、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细节,即便诉讼进展不顺,也应继续秉承敬业、专业的态度力挽狂澜,最大程度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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