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曹远军,硕士学位,同方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一级律师,中国电子信息联合会首批DCMM数据管理师。从事律师执业二十余年,曾先后为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报业集团、辽宁省公安厅、中国电监会东北电监局、(世界500强)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世界500强)上海绿地沈阳绿建控股集团、辽宁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近百家政府机关,企、事业担任法律顾问或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为党委重大决策、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同时,亦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先后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人民币。其所代理过的全国某工业信息中心诉中国某协会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曾被中国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还就此案作出了(2007)民三他字第16号《答复》司法解释。

曹远军律师从基层人大代表做起,尤其是从2017年起先后当选沈阳市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后,在民生保障、疫情防控、关注行业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领域提多项出议案、建议,展现较强履职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向所在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捐赠抗疫物资,积极参与社区协作基层治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彰显高度政治责任感。

社会职位

中共沈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沈阳市律师协会会长;

沈阳市人大代表;

沈阳市法学会副会长;

沈阳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

沈阳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特邀监督员;

沈阳市人民监督员;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

中共辽宁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辽宁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辽宁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特邀听证员;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客座教授;

中华全囯律协律所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所获荣誉

2007年-2011年度中共沈阳市律协委员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2年3月沈阳市司法局授予“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称号
2012年5月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沈阳市首届十佳青年律师”
2014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
2016年被中共沈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被中共沈阳市司法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委员会评为“沈阳市司法局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8年被中共辽宁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2016-2017年度)“辽宁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
2018年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为“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
2019年被中共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荣誉称号
2021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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