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再回响,监督走深走实:省检察院十五人团队再赴同方所,与代表共话全链条检察监督

春意未尽,夏风已至。2026年2月,辽宁省检察院九人专班首次登门回应代表建议;时隔三月,2026年5月13日下午,省检察院以更高规格、更实举措再赴同方。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唐晓慧带队,由14个相关业务部门承办人组成的15人工作组专程到访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就省人大代表、我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杨兴权律师提出的《关于构建全链条检察监督体系,系统化加强错案预防、发现与纠正工作的建议》开展第二轮面对面深度沟通,交流办理进展、共商难点堵点,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办结”向“办好”、从“回应”向“落地”纵深推进。

一次“沉浸式”的参观:职业共同体,从“面对面”到“肩并肩”
唐晓慧一行十五人首先参观了同方律师事务所的办公环境、荣誉墙和文化长廊。同方所作为辽宁本土具有深厚专业积淀的大型律所,二十余年来见证了无数法治进步的时刻。参观过程中,来访的青年检察官们对律师执业生态和律所专业化建设表现出浓厚兴趣,为后续的深入交流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大方面16项建议,14部门联动“精准作答”
杨兴权代表聚焦错案防治核心痛点,围绕强化源头预防、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增强监督刚性、深化内外部协同联动、深化反向审视五大方面,提出16项具体建议,为构建全链条、闭环式检察监督体系提供了专业思路。

本次建议办理,省检察院高度重视,逐条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部门,承办部门从首次的9个扩展至14个,涵盖办公室、教育培训处、一部、二部、三部、五部、六部、七部、十部、十一部、法研室、案管办、检务督察室、检察技术信息处,几乎囊括所有与监督办案密切相关的内设机构。检察院领导明确要求“真办、真解决”,针对建议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全流程登记,同时形成了《杨兴权代表建议办理与答复分工方案》。

一次“真刀真枪”的座谈:不回避困难,不空谈成绩
各承办部门负责人依据具体数据和真实案例,逐一介绍了建议办理的阶段性进展,同时坦陈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结合辽宁实际提出了因地制宜的解决办法,对暂时未能采纳的建议进行阐释,并围绕预防错案的必要性展开了深入交流,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外地先进经验,省检察院相关承办部门已主动与当地检察机关对口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进行专题学习交流,研究本地化落地路径。杨兴权代表认真听取每一位承办人的情况介绍,并不时发问、探讨。

对于律师而言,预防错案既是职业的底线,也是专业追求的目标。此次代表建议的提出,正是基于对错案源头治理的长期观察与思考——只有将防线前移、将监督闭环做实,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冤错案件的发生。这一理念与检察机关“全链条监督”的改革方向高度契合。这场坦诚而务实的对话,双方有效消除了信息不对称,也更清晰地感受到到:错案治理,是一篇需要久久为功的系统化大文章。错案,始终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议题,也是最受社会关注、最易触及公平正义底线的结点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宪法确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依法行使职权,更可以在其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与作为——以更努力、更积极、高度负责的姿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与审判、侦查、司法行政等各方同向发力、综合施策,真正形成错案预防、发现与纠正的强大合力,共同构筑司法公正防线。

代表建议的价值,在于落地见效;法律监督的生命力,在于务实笃行。从2月到5月,从九人到十五人,省检察院在同方所写下了代表建议办理的“续篇”,更是司法监督从“答复”走向“共答”的生动注脚。
省检察院用实际行动,在全省政法机关中树立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表率标杆”。未来,同方所将继续依托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发挥专业优势,与检察机关同向发力,推动全链条检察监督体系走深走实,以实实在在的法治成效守护公平正义。


投稿 | 徐文卓
排版 | 刘馨蕊
审核 | 胡光磊、郎喜圆


杨兴权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会议主席
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辽宁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辽宁省人大代表
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辽宁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原辽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原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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