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学堂公开课 | 刑辩二十人•第九站-沈阳站:律师刑事业务的“老”问题与“新”动向

2024年8月24日,“刑辩二十人论坛·第九站-沈阳站”在辽宁大厦成功召开,本次论坛由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承办,以“同方学堂公开课”的形式面向大家。来自全国各地的学术界、实务界的嘉宾、刑辩律师共计4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齐聚一堂,共同研讨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实务与业务的新动向。
“刑辩二十人”是由国内知名刑辩律师发起的民间性学术与实务研究论坛,秉承“交流、提升、共进”的宗旨,以法为媒,以辩会友,携手刑辩实务界的专业人才,聚焦刑事司法界的前沿议题,探索新时代刑辩业务的新领域,拓展新时代刑辩律师的新空间,传播刑辩知识,发扬公益精神,促进法律界同仁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刑辩事业发展与进步。


本次论坛分为三个单元,涵盖诈骗罪的实务辩护、民营企业刑事防控业务、刑事业务的有效拓展与能力提升,主题鲜明内容干练,兼具了理论深度与应用广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经侦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吴丹老师,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辽宁律师刑辩研究院院长邢志人老师,辽宁大学法学院赵丙贵教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现青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青松老师,辽宁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杨兴权律师,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曹远军律师、侯德生律师、施晓娇律师,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屹律师、黄晓行律师,抚顺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夏堂剑律师,朝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武中华律师,铁岭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楚艳秋律师,北京盈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赵强久主任,辽宁盈标律师事务所王喜民主任,辽宁省、沈阳市律师协会的多位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出席本次论坛。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耿鲁红主持开幕。

嘉宾致辞

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侯德生对远道而来的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提出:愿刑辩律师都能成为有情怀的法律人,以为民情怀彰显浩然正气,以奋斗情怀体味文人风骨,以政治情怀匡扶世间公道,以行业情怀,共谋行业前路,以担当情怀,在新时代有所作为;愿每个刑辩律师都成为追求极致专业的法律人,以情怀驱动极致的专业工匠精神;愿每位刑辩律师都成为既成功又可爱的法律人。最后侯会长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嘉宾主旨演讲

安徽省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亚林以办理刑事案件“团队化、精细化、标准化”的制度为例,从犯罪论应用、刑法方法论、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技术性辩护的要素等角度,结合新业态、新理念,全面清晰地阐释了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他总结出十六字辩护方针:“研究卷宗、调查取证、主动进攻、灵活机动”,为青年律师的刑事辩护思路提供指引。

青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青松阐释了《刑事诉讼法》第37条辩护人的责任,他指出,刑事辩护的核心是对抗,价值是整个刑事司法程序中最温暖的部分,刑辩律师应当将刑诉法第37条内容作为刑事辩护的目的和导向,以“和谐”的姿态完成刑事辩护律师的对抗职责。
第一单元 诈骗罪的实务辩护
本单元由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陶陶主持。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耿鲁红分享了三起“请托型”诈骗案件的办案心得。通过“定地位、查主观、看客观、控方指控证据类型、辩方出罪证据类型”五个方面总结了此类诈骗案件的辩护思路和司法实务认定情况。她指出,社会公众及办案机关对于“请托型”诈骗案件的构成和认知普遍单一,但是作为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尊重我国国情以及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为当事人进行专业有效的辩护。

山东律协刑民行交叉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洪昌就“收购型”诈骗犯罪辩护的难点和要点展开了讨论。他表示,在收购特别是上市公司收购中,有独具特点的定价机制,除了收购协议一般还有对赌协议或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收购协议中的价格实际上是暂定价,要根据收购后几年内的经营业绩进行调整,罪与非罪的判断难度大。收购过程中有造假行为,并非一律构成诈骗犯罪,应结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对造假进行实质性、整体性判断。只有造假内容属于交易的重要事项、基础信息,且影响收购意愿和估值、收购价格,才能构成诈骗罪。辩护律师还要根据被收购公司所处行业,了解收购方的关注点和被收购公司的卖点,结合这些来判断造假内容的重要性。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辩委副主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刑辩研修院院长陈琦通过对经典案例剖析梳理,系统说明了诈骗罪构成要件事实的表现形式以及实践争议。

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春雨分享了“融资型”诈骗案件的司法认定。赵春雨律师指出,基于诈骗犯罪的构造,认定“虚构事实”关键在于区分核心事实与边缘事实,以两个案例生动说明了“造假不能等同于诈骗”。围绕“相对方是否陷入错误认识”和“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两大要件,赵春雨律师结合亲办的二审改判无罪案例, 阐述了精细化辩护的路径和要求。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经侦学院院长吴丹对于嘉宾的分享进行了点评,他表示诈骗类案件中罪与非罪的根本问题就是树立“法秩序统一”的理念,办理此类案件难以总结出共同规律,律师在辩护时一定要做到清晰掌握刑法理论,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性。
第二单元 民营企业刑事防控业务交流

本单元由辽宁省律师协会“两代表一委员”联络专门委员会主任、朝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安途律师事务所主任武中华主持。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赵运恒针对民企常见刑事风险及对策展开了深入讨论。从常见的实际风险问题出发,为企业提供具体的解决思路,保障企业既能正常生产经营,又能避免刑事风险,并强调了刑辩律师可以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为企业提供独特的有效刑事防范方案。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志分享了民营企业防控刑事法律风险三要点:第一、防控刑事法律风险和企业商业考虑之间存在着张力;第二、“既要又要”没有防控刑事法律风险的基础和条件;第三、防控刑事法律风险关键在于不要犯无知之错和选择之错。他表示,法律风险可以防控,但不能规避。

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伍志锐通过列举多个案例说明了民营企业家具备刑事法律风险意识的重要性,就过去“原罪”的处理方式到未来对策两方面展开生动说明。他表示民营企业往往没有意识,但是对于法律顾问而言,许多案件发生之前可以做预防处理,特别强调法律顾问一定要具备一定刑事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成,总结了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越来越大的五大原因,从而引出给企业家的十点建议,比如:有条件的企业家聘请刑事法律顾问,投资经商要远离法治环境差的地方,避免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混同,等等。他表示,一个企业家要有法律意识、红线意识,做到内外兼修,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方能行稳致远。观点得到大家一致认可。

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辽宁律师刑辩研究院院长邢志人教授对嘉宾的分享表示了感谢。他指出:民营企业刑事风险发生原因复杂,大概来讲分为内外两部分原因,包括外部政策环境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原因,如果改变家族性经营,良好友善治理,通过任用职业经理人和法律顾问,特别是增加刑事专业律师,可以规避掉很多风险。他表示各位嘉宾的观点无疑是本次论坛成果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三单元 刑事业务的有效拓展与能力提升

本单元由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思琦主持。


本单元由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思琦主持。

浙江省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胡瑞江以“刑事业务的‘鱼’和‘渔’”为主题,形象讲述了刑事案源拓展经验,他阐明,就数据来看全国刑事案件总量并未减少,但是案件结构发生了变化,有意愿和能力委托辩护律师的案件数量略有下降。基于这种现象和趋势,胡律师分享了刑事案源的获取渠道和提升接案能力的方法。

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洁就如何提升刑事业务能力发表了看法,以成为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为目标,以专注(深耕)为提升路径,通过听、说、读、写各方面的训练,比如,听优秀大咖律师的讲座、开庭;说一分钟微信语音以训练有效时间内表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研读典型案例,尤其最高院改判无罪的判决书,换位思考,学习裁判者思维和证据分析能力;提高写作水平,清楚写作的目的是“说服”,写作的原则要围绕法律,结合证据,这样才能更容易让办案单位同意申请,采纳意见。

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会委员,青海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北京尚权(西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志就如何拓展刑事优质案源的路径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他介绍的主要内容有,律师没有优质案源的原因归根结底是“懒”和“清高”,与其在关注他人承办的热点案件,在网站上发布一些毫无特色的推介内容,不如加大自身知识储备,从小案件做出大市场。比如从危险驾驶案件做起,就可以形成优质的法律服务产品并拓展关联市场。邢律师还分享了如何从《刑事审判参考》中总结提炼专题,然后通过分析学习后形成业务产品的心得,又以危险驾驶、诈骗案件的办理和拓展各举一例,并专门对沈阳同行办理的成功案例进行了分享。并表示愿意同辽宁律师长期交流,共同进步。分享过程干货满满。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城从刑辩律师的市场培育和责任担当两个维度讲述了自身提升经验!他表示,作为“个体”,律师不是把客户当做上帝,而是应当努力地成为客户的上帝。作为“群体”,不要做被市场桎梏的律师。郑律师提出两个理念:培育专业,勇敢,睿智的律师气质,是律师展示自身的最好名片。律师除了要为客户承担职责责任之外,也要对社会承担职业责任,要做法律秩序的维护者,更要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李春光就律师的发展路径抉择表达了独到的观点。他表示,虽然律师行业从业者越来越多,但也不能重操“万金油”式的执业模式,经济下行所形成的买方市场,必然要求法律服务提供者必须更敬业、更专业,市场垂直细分仍然是行业发展的未来趋势。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发表了以《刑辩律师的思维层次与步骤》为主题的演讲,他强调了思维的重要性,并梳理出感性思维、因果思维、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四个层次的辩证逻辑关系,阐述了刑辩律师的六个思维步骤,并祝愿本次二十人论坛举办成功。
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赵丙贵对嘉宾的分享进行点评。赵教授对刑事辩护中涉及到的一般法和特别法的适用问题进行了阐述。他表示,各位嘉宾的分享对于广大青年律师有很强的实用指导作用和可复制性。他强调,一个好的刑辩律师应该具有系统的法律理论功底,同时不断提高专业性才是抓住案源的根本。

最后,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暨所主任杨兴权做总结发言。杨主任对作为主办单位承担本次论坛表示荣幸和感谢,向发起论坛的“刑辩二十人”和到场的各位嘉宾致以诚挚的敬意。杨主任结合论坛主题具体分析了刑事业务的“老问题”和“新动向”。提出律师应当从行业和群体角度,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度,体现出良好的素养和责任担当,从而树立积极正向的行业形象。杨主任对“刑辩二十人”的公益精神进行了赞誉,认为这才是律师行业的未来和希望所在。
“险夷不变应尝胆,道义争担敢息肩”。来自黑龙江、吉林及省内大连、抚顺、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等多地参会律师表示:本次论坛收获颇丰,大家就未来刑事业务发展动向展开深入交流,结论兼具理论高度和实际指导意义,是一场不可多得的法律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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