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反诉大连某某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关键词:反诉;充分准备鉴定材料

承办律师:师沫

基本案情: 这是一次代理建工案件“反败为胜”的成功案例。

2021年,原被告双方签订《装饰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约定由李某某承包北京市石景山区中海首钢长安云尚项目精装修工程等,大连某某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李某某工程款导致农民工讨薪事件发生后李某某班组停工,大连某某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向我方发送《限期复工通知函》的几天后又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并以超付李某某班组工程款为由起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我方返还超付458万余元工程款以及违约金、损失等。我方随即提出反诉要求大连某某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给付结算款339万余元、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以及停工损失等,因我方积极配合鉴定公司做工程量鉴定工作、积极找寻签证和增项证据以及几次补充大量证明停工损失的证据,最后法院支持李某某班组完成工程造价1046余万元,同时判决支持大连恒益给付我方110余万元工程款以及利息的主张。对方不服上诉,经过不懈努力,二审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案件亮点:该案起初我方作为被诉方,面对对方大量证据和不利事实,我方第一时间作出否认和立即提出反诉的应对措施,积极配合鉴定公司做好工程量鉴定工作。

典型意义:该案涉及工程量鉴定,该工程鉴定申请由反诉被告提出并支付。该案主体特殊、案情复杂、涉及违法转包给个人该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以及农民工维权行为的后续救济、实际施工人的工程量确定、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等。师沫律师据理力争,在几次庭审中针对大连恒益否认我方工程施工和工程造价以及增项、工程质量问题的观点逐一驳斥,同时对委托人主张的包括了签证文件中项目经理签字的追认、冬施作业面增项费用的争取,拿出强有力的证据,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也以最少的诉讼成本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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